东方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6)
——2016年2月17日在市十四届人大会七次会议上
东方市人民法院院长 黄翰绅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市人民法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市政协委员和其他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市法院按照市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对法院工作的决议要求,在市委领导,市人大监督,上级法院监督指导及市政府、政协和社会各界的支持下,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审判职责,认真践行“三严三实”的要求,稳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全面加强审判执行工作和自身建设,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
一、抓好执法办案,严格恪守司法公正
2015年,共计收案2652件,同比增加23.41%;结案2597件,同比增加22.73%;结案率97.93%。在收案量大幅增加,法官员额大幅减少的情况下,审判质效保持良性稳健的运行态势。
(一)依法严惩刑事犯罪,建设平安东方。受理刑事案件208件,比2014年减少19件,显现东方市社会治安持续好转;审结204件,结案率98.08%。一是依法审理暴力、涉毒和侵财类等高发性犯罪案件109件139人,为社会治安持续好转作出积极贡献。二是适用量刑规范化审理案件131件,占全部刑事案件的64.22%,做到量刑公开、公正,量刑平衡。三是依法审理贪污贿赂、渎职案件12件13人。举办以预防领导干部职务犯罪为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邀请市人大、市农业系统的领导干部旁听东方市扶贫开发办公室原主任符方敏受贿案的庭审,取得良好社会效果。四是加强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判处未成年犯10人,其中缓刑4人,帮助失足青少年回归社会。五是加强社区矫正工作,对缓刑考验期内,不服从社区矫正机关管理的罪犯,依法撤销缓刑收监执行原判刑罚2人,维护了法律尊严。
(二)妥善化解民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受理民商事案件1334件,同比增加26.33%;审结1300件,同比增加24.87%;结案率97.45%;调解结案733件,调解率56.47%。一是积极协助市委、市政府清理农村土地承包的“三过”问题,妥善化解农村土地纠纷。全年审理“三过”案件32宗,其中调解22宗,涉案标的额2183万余元,通过提高土地租金等方式为当地农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1354.62万元。二是坚持为大局服务,依法妥善审理8起涉西环高铁项目征地补偿费用分配纠纷,为推进省重点项目建设提供了坚实的司法保障。三是依法妥善审结婚姻家庭、继承、权属、侵权、劳动纠纷等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763件,注重保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四是开展巡回审判,充分发挥交通巡回法庭、黎村苗寨法庭等特色法庭的便民优势,积极回应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全年巡回办案193件次,当场审结案件157件,调处非诉矛盾纠纷481件。其中,交通巡回法庭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并当场履行147件767.67万元,平均结案天数仅13天,极大地方便了群众诉讼,成为司法便民、司法为民的一面旗帜。
(三)依法化解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受理并审结行政案件51件,同比增加88.89%。坚持服务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在审理涉及违法建筑拆除、环境污染、土地权属等案件中,主动加强与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推动行政纠纷的实质性解决。自2012年以来,连续四年发布《行政案件司法审查情况报告》,增强行政与司法的良性互动,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水平显著提高。
(四)加大执行力度,破解执行难题。受理执行案件578件,同比增加14.23%;结案561件,同比增加14.96%;结案率97.06%;执行和解179件,和解率31.91%;执行到位额3776.41万元,执行标的到位率82.5%。一是启用全国执行信息查控系统,实现网上“点对点”查控被执行人银行存款约290万元。二是加大对抗拒执行,规避执行的惩治力度。2015年向公安机关移送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线索2件,公安机关已立案侦查,法院作出司法拘留11人。三是将35名“老赖”信息录入全国执行信息网,公布失信黑名单,敦促被执行人自觉履行义务。四是加大涉民生案件的专项执行力度。受理涉民生案件281件,结案276件,执行标的额396.32万元;对92宗案件133名生活确有困难的涉民生案件申请执行人司法救助达70万元。
二、稳步推进司法改革,不折不扣落实重点任务
(一)全面落实人员分类管理及资产划转工作。全院有30名法官进入员额,完成人员的转岗与调整配备,符合司法改革试点方案所确定的基层法院法官、审判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类人员40%、50%、10%的配备比例。配合省高院、省财政厅顺利完成资产债务划转工作及建立涉案财物统一管理平台的前期工作。
(二)推进立案登记制及涉诉信访改革,推行诚信诉讼制度。一是推进诉讼服务中心建设,年终坚持开门收案,着力解决立案难问题。对依法应受理的案件,做到有案必立,有诉必理。全年为110起案件167名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依法办理缓交、免交诉讼费85401.87元。二是推行诚信诉讼制度,防止虚假诉讼,实行案件二维码识别制度,当事人可通过序列号查询案件进度,减轻当事人诉累。三是健全涉诉信访终结机制,深化立案部门职能改革,做好立案登记改革与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衔接工作。全年受理并办结群众来信信访案件96件,同比增加60%;其他非诉案件385件,同比增加50.98%,实现两会、国庆期间无重大涉诉信访案件发生。
(三)全面施行司法责任制。自3月1日起全面实施“谁审理谁裁判、谁裁判谁负责”的主审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责任制,院庭长、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均在一线办案,以身作则完成办案指标,减轻案件增加的压力。全年院、庭长带头办案1168件,同比增加31%。实行同类案例参考制度,制定专业法官会议规程,院、庭长不再具体审批案件,而是通过主审案件和参与审理案件,强化对案件质量的监督把关作用,为法官办案提供参考和咨询,特别是对年轻法官的案件质量把关,坚定不移地落实司法责任制,不断规范司法行为。全年召开法官专业会议2次,将一批疑难案件进行研讨,充分发挥法官的集体智慧,确保案件质量。
三、坚持作风建设,从严抓好干部队伍管理
(一)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强化责任担当。将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与法院系统开展的司法廉洁教育、向邹碧华同志学习等活动结合起来,作为中心工作来抓。认真对照“三严三实”的准则及司法改革对法院干警提出的新要求,深入开展“六查六看”和“三对照三检查”活动,共征求对院领导班子的意见建议18条,查找和梳理出13个突出问题,制定整改措施14条,着力解决涉及信仰信念、党性修养、权力行使、纪律规矩、做人做事等方面“不严不实”的问题,严格公正司法,强化责任担当。
(二)完善廉政风险防控,惩治司法腐败。严格落实《廉政风险防控措施清单(试行)》,在内部坚持庭室部门设廉政监察员11名,全年在立案时给当事人发放廉政监督卡3329份,接受当事人的投诉,以审判公开、执行公开接受社会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干预案件登记制和法院内部人员禁止过问案件的制度。实行法官业绩考核,严肃查处违法违规,惩戒失职、渎职、徇私枉法行为。全年收到违法违纪投诉2件,经查证不属实。
四、加强司法政务管理,提升司法保障水平
(一)规范司法政务管理,提升综合服务能力。一是强化后勤保障工作,全力服务审判执行工作。改革后勤保障工作,实行社会购买服务,将机关的安保、保洁、食堂、公务会务等工作委托物业公司管理,后勤保障能力得到加强,效果初显。二是精文简会,强化综合协调。全年发文同比下降25.32%。三是严格内部保密管理,对涉密的要害部门和人员定期检查,防止泄密事件发生。市法院被省高院评为2014-2015年度保密工作先进集体。四是以数字化建设为契机,推进无纸化办公,实现网上办案、公文网上传阅,全院性文件网上发布。五是加强诉讼档案的电子化归档工作。对1990年-2015年库存诉讼档案进行数字化处理。
(二)加强司法宣传,提升法院影响力。对审判执行工作、司法改革试点工作等方面的工作亮点、取得成效和辖区社会关注度较高的案件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做好舆论引导工作,提升法院工作影响力,营造良好的氛围。全年在新闻媒体上发表各类报道404条。市法院采编的《基层法院反映涉案财物管理存在一些问题》被省委办公厅采用。生效裁判文书在天涯法律网和中国裁判文书网100%公布,有力提升了法院工作的透明度。
(三)大力推进“两庭”建设,各项工程完工。新审判办公大楼于9月投入使用,感城、四更人民法庭先后于7月、8月投入使用,均达到新人民法庭建设标准。“两庭”建设在2015年全部完工,审判办公环境得到了改善,极大地方便群众诉讼。
五、自觉接受各界监督,不断改进法院工作
市法院始终把主动接受监督作为公正司法的重要保障,坚持重大事项向党委和人大报告制度,做好与人大、政协联络工作,自觉规范司法行为。全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加座谈会20余人次、旁听庭审30余人次;受理并办结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关注案件5件;协助人大常委会开展行政审判工作、农村土地承包“三过”问题专项调研2次。
各位代表,去年市法院工作的发展进步,离不开市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政协民主监督及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的关心帮助。在此,我代表市法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但法院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案件量大幅增加,“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审判管理有待加强,个别法官审限意识不强,超审限情况时有发生;个别干警存在作风“不严不实”,“庸懒散奢贪”的整治还要继续加强;基层法庭发挥司法为民前沿阵地作用不够突出,巡回办案力度有待加强;执行难未得到根本扭转,执行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针对这些问题,市法院将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市法院2016年的主要任务是: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政法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以高度的责任感深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切实提高司法公信力,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东方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坚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立足审判职能服务大局。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的工作主题,确保审判执行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紧紧围绕执法办案第一要务,自觉把法院各项工作融入到市委、市政府的工作大局中,公正高效审理执行好各类案件,为全市经济建设和社会稳定,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为全面深化改革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我市整治农村土地承包“三过”工作的深入,今年会有大量的农村土地“三过”案件进入诉讼程序。市法院将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开展深入调研,提前做好计划安排,通过诉讼程序着力解决“三过”问题,加大调解力度,妥善化解农村土地纠纷,以提高土地租金等方式为农村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二)狠抓执法办案,严格公正司法。一是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刑事犯罪,进一步增强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二是依法妥善化解各类民商事纠纷,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三是加强与行政机关的沟通,依法化解行政纠纷,促进社会管理创新。四是加大对被执行人财产的查控力度,集中打击规避执行、逃避执行的行为,增强执行联动威慑,推进解决执行难题。五是始终如一地做好均衡结案,加大案件繁简分流,积极应对案件数量大幅增长的趋势,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司法需求。
(三)深入推进司法改革试点工作。一是完善独任法官和合议庭办案负责制,进一步规范主审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审判辅助人员的权责范围。二是改革庭审方式和合议庭合议方式,规范司法行为,提高司法效率和当庭宣判率。三是主动向地方党委汇报司法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支持。目前市法院存在法官助理、书记员严重不足的问题,需探索实行政府雇员制度,以解决“案多人少”的矛盾。
(四)进一步落实司法便民利民举措。一是推行“12368”诉讼服务热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诉讼服务。二是深化立案登记制度改革和涉诉信访改革,保障群众诉权,落实诉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促进矛盾纠纷化解。三是加大审判公开、执行公开、裁判文书公开三大诉讼平台的建设,以信息化建设成果更好地回应群众关切。四是加强人民法庭巡回办案力度,做到就近立案,就地审理案件,就地化解矛盾纠纷,把人民法庭建设成为司法为民的前沿阵地。五是加强司法宣传工作,及时报道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以案说法,进一步扩大普法效果。
(五)坚持不懈从严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巩固“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成果,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二是狠抓司法作风建设,积极协助省高院开展司法巡查工作,通过司法巡查促进干部队伍建设和作风建设。三是积极参与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建立完善以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和错案责任倒查问责为核心的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度。
(六)自觉接受广泛监督。一是始终坚持党的领导,在司法改革中严守政治纪律和工作纪律,为法院工作提供坚强的政治保障。二是进一步落实好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定向联络工作机制,加强沟通,及时通报市法院工作情况,广泛接受监督和争取支持。三是重视人民陪审员、律师作用的发挥,推进司法民主,维护司法公正。四是认真开展党风政风行风社会评价工作,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议,主动回应社会关切。
各位代表,新的一年里,市法院将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司法体制改革试点为契机,再接再厉,锐意进取,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积极推动法院工作迈上新台阶,为实现东方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