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曝光台
刘立明(证件号:460033196308300676)
  发布时间:2018-05-21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07执561号
失信人
刘立明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3196308300676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刘立明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05-21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5)东刑初字第18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罚金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9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