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执行公开 > 执行曝光台
王全荣(证件号:512923196912100411)
  发布时间:2018-06-26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07执46号
失信人
王全荣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512923196912100411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王全荣拖欠原告唐振国劳务款10000元,限于2017年12月30日前向原告唐振国支付5000元,剩余的劳务费5000元限于2018年1月30日前支付给原告唐振国。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04-16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7)琼9007民初2313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