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8)琼9007执748号 | 失信人 | 海南禄兴通汽车服务有限公司 |
证件类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证件号 | 91460100095499966T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向申请执行人吉海焕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人民币19062.36元。
二、向申请执行人吉海焕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张金霞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0-07-04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东劳人仲裁字{2018}1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劳动争议、人事争议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东方市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