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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玉亮(证件号:460007196207140017)
  发布时间:2018-08-15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07执恢21号
失信人
符玉亮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6207140017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向申请执行人返还押金300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2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6)琼9007民终484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