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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金童(证件号:460007196808076153)
  发布时间:2018-09-0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07执恢8号
失信人
梁金童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6808076153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梁金童于本判决生效后五日内给付原告麦笃亿货款37400元及利息(从2010年5月12日期至还清之日止,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0)东民初字第174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