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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雄兵(证件号:460032198006027654)
  发布时间:2018-12-2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07执78号
失信人
秦雄兵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2198006027654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秦雄兵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5日内向原告符强连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27000元(以150000元为本金,按月利率2%从2018年11月18日计至2019年8月17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3-02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2855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