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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嫦辉(证件号:460032197206056172)
  发布时间:2018-12-23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8)琼9007执恢109号
失信人
李嫦辉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2197206056172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向麦笃亿支付案款8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8000元从2009年6月10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同期一年期一般流动资金贷款利率计算至债务付清之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12-23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6)琼9007民初432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9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