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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槐琼(证件号:460007196707060435)
  发布时间:2018-12-22 00:00:00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7)琼9007执恢48号
失信人
王槐琼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670706043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向赵凤兰、翁惠兰支付欠款人民币60000元及利息人民币1138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0-12-22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00)东民初字第207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9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