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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亭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证件号:91469035562440737Q)
  发布时间:2019-04-03 15:49:23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07执恢2号
失信人
保亭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证件类型
组织机构代码
证件号
91469035562440737Q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二、被告(反诉原告)保亭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东方金海大酒店租金50000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付清; 三、被告(反诉原告)保亭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东方金海大酒店恢复酒店造价所需费用1136968.52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付清; 四、被告(反诉原告)保亭万腾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原告(反诉被告)东方金海大酒店违约金356090.5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30日内付清;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之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陈文清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5)东民二初字第98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