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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兴彪(证件号:46000719900313337X)
  发布时间:2019-07-02 15:20:03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恢45号
失信人
符兴彪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900313337X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判处被告偿还原告货款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07-01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5)东民二初字第290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