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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孔能(证件号:460032198302046155)
  发布时间:2019-09-11 10:28:44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6)琼9007执恢28号
失信人
邢孔能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219830204615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邢孔能偿还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东方市支行借款本金人民币49999.98元及利息,利息从2011年10月17日起按年利率14.4%计付至清偿之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3)东民一初字第20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