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8)琼9007执1268号 | 失信人 | 吉家勇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60032196711124370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向张柳意支付土地承包金30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300000元为基数,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利率,从合同签订之日起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负担申请执行人张柳意已支付的割草费等费用11280元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1-03-27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6)琼9007民初1563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9,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