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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必圣(证件号:460007197306027233)
  发布时间:2019-11-15 10:59:1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1345号
失信人
吉必圣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7306027233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继续追缴被告人符方养、吉必圣违法所得人民币300元、芙蓉王香烟2包,发还被害人符博云;继续追缴被告人范志杰违法所得oppo牌R9S手机一部,迷彩服一件,王强驾驶证一本,发还被害人王强;继续追缴被告人符英象、吉昌奎违法所得苹果6型手机一部,发还被害人吉承育。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11-15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刑初163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追缴违法所得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2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 方 市 人 民 法 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