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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鹏(证件号:34220119871006621X)
  发布时间:2019-11-18 22:21:4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1242号
失信人
孙鹏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34220119871006621X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孙鹏拖欠原告东方八所福兴珍珠棉厂货款28253元,限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五日内一次性付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11-18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1424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 方 市 人 民 法 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