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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德新(证件号:230107197607262475)
  发布时间:2019-11-06 16:54:3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1266号
失信人
张德新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23010719760726247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张德新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赵继新支付货款13600元。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11-06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1606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其他案由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 方 市 人 民 法 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