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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永征(证件号:460007196608045037)
  发布时间:2019-11-06 16:54:3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1246号
失信人
赵永征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6608045037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赵永征拖欠原告郑强借款本金60000元及利息7200元,定于2019年7月起,每月的25号前偿还5600元,直至偿清借款止; 二、如果被告赵永征未按上述调解协议履行偿还义务,则原告可以一次性以未偿清的借款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计算利息(利息计算方法:未还款金额乘年息24%); 三、原告放弃其他诉讼请求; 四、案件受理费650元,由被告赵永征负担。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11-06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1792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 方 市 人 民 法 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