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19)琼9007执72号 | 失信人 | 张黑发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60007194505050811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将位于东方市八所镇小岭村“黄草坡”地朱明道、朱中发、朱德华管理的九座坟墓地前的损坏水泥地板(规格为长27.5米×宽1.2米×厚0.08米)用砂石、砖头、水泥进行修复,并向朱明道、朱中发、朱德华赔礼道歉。
二、向朱明道、朱中发、朱德华支付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8)琼9007民初1406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物权保护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255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海南省东方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