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号 | (2020)琼9007执67号 | 失信人 | 周得志 |
证件类型 | 自然人身份证 | 证件号 | 460007198506045393 |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 一、被告周得志拖欠原告陈运鸿借款7000元,定于2019年11月30日前一次偿清;
三、如被告周得志未按上述协议偿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要求被告一次性偿还全部借款数额并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 |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 |
履行情况 | 09_ZX0012-1 | 失信期限 | 2022-03-25 12:00:00 |
执行依据文书号 | (2019)琼9007民初3067号 | 执行法院名称 | 东方市人民法院 |
执行案由名称 | 借款合同纠纷 | 失信人行为情况 | ZX0024-10 |
失信文书文号 |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 东方市人民法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