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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琼胜(证件号:460032196306230815)
  发布时间:2020-04-03 09:33:57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07执恢6号
失信人
陈琼胜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2196306230815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陈琼胜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一次性偿还拖欠原告周志吉的借款本金20000元及利息5200元(以20000元为基数,从2016年7月1日起按年利率24%计算至2017年8月1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7)琼9007民初2137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255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