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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元妃(证件号:460032198310270026)
  发布时间:2020-05-13 15:47:44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19)琼9007执1331号
失信人
高元妃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32198310270026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被告高元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日内向原告钟名华偿还借款本金10000元及利息(利息以本金10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6%计付,从2019年1月2日起计算至2019年8月14日止)。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1-11-06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2168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借款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 方 市 人 民 法 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