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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到东方市开展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调研
  发布时间:2020-05-14 00:00:00 打印 字号: | |

5月12日-13日,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到东方市就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开展调研,并主持召开行政案件异地管辖调研座谈会。省二中院行政庭庭长吴万贤、东方市政府副市长欧阳牧牧、东方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黄翰绅陪同调研。

在调研过程中,省高院调研组介绍了海南法院开展行政案件跨行政区域异地管辖改革情况,认真听取了东方市政府、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安局、司法局等部门对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专题听取了东方法院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汇报,并就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如何规范行政执法工作、如何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等方面进行深入地交流和探讨。

省高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张柏桢就今后如何推进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作了以下七点要求:一是深刻认识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重要意义。充分认识省高院推行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重要目的在于破除司法地方保护主义,破解行政诉讼“立案难”、“审理难”、“执行难”,监督与支持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保障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维护司法公正,提高司法公信力。二是强化行政审判干部学习锻炼能力。要依法履行行政审判职责,加强本地和异地管辖行政机关依法行政监督能力,树立人民法院依法公正执法良好形象,维护司法权威。三是切实做好当事人释明引导工作,落实好司法为民、司法便民宗旨,让当事人充分理解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的意义。四是加强与异地管辖法院、行政机关的沟通和交流,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共同形成解决行政纠纷强大合力,保障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工作的顺利推进。五是加强重大敏感案件报告制度。建立健全重大影响案件报告机制,做好案件研判工作。六是注意“类案同判”,统一司法尺度。加强学习培训,提高案件质量。七是加强信息化建设。增强跨域立案和网上立案服务,有效减轻当事人诉累。

来源:东方市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