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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昭(证件号:460007197708055034)
  发布时间:2020-05-26 15:46:33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07执65号
失信人
文昭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7708055034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文昭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阮建鑫支付从2018年1月1日至2019年1月31日的房屋租金人民币260000元; 二、被告文昭于本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原告阮建鑫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13000元; 如果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2
失信期限
2022-05-26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1781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租赁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9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