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钟文要(证件号:460007197004087230)
  发布时间:2020-05-13 15:47:32 打印 字号: | |
案件号
(2020)琼9007执181号
失信人
钟文要
证件类型
自然人身份证
证件号
460007197004087230
法律文书确定义务
一、被告钟文要于2019年12月30日前支付原告张九林购车货款11500元; 二、如到期不还,被告钟文要需向原告张九林支付逾期付款利息,自2018年4月2日起至货款清偿之日止(以11500元计,按年利率6%计算);
组织机构人员名称
履行情况
09_ZX0012-1
失信期限
2022-05-09 12:00:00
执行依据文书号
(2019)琼9007民初2561号
执行法院名称
东方市人民法院
执行案由名称
买卖合同纠纷
失信人行为情况
ZX0024-10
失信文书文号
执行依据制作单位
东方市人民法院
来源:海南执行威慑网
责任编辑:东方市法院管理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