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省财政厅:
根据贵厅《关于开展2022年省直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通知》(琼财绩【2022】105号)文件精神和相关要求,现将我院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一、项目概况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为保障我院依法履行审判职能,维护法院审判执行工作的正常运转,设立转移性预算项目“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该项目包含3方面支出,即办案业务费,业务装备费和司法救助。其中,办案业务费主要用于我院审判执行工作中产生的执法办案业务费、业务培训费、办案劳务费、诉讼档案加工等办案相关支出,业务装备费用于购买庭审设备、警用设备等审判执行工作所需设备,司法救助用于发放司法救助案件的司法救助款。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6187934.06元
(二)项目年度预算绩效目标和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1、预期总目标:用于补助办案经费、业务装备经费、司法救助 ,保证案件审判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结案率。
2、阶段性目标: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为经常性项目,每月用于支出办案业务费和购置业务装备,以及发放司法救助金,保障审判工作有序开展。
3、年度设定的绩效目标均已完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具体绩效指标设定及完成情况如下:
(1)产出指标 结案率≥85%,实际完成结案率96.23%;
(2)效益指标 民事案件调解率≥20%,实际完成民事案件调解率为46.21%;
(3)满意度指标 当事人满意度定性评价,实际当事人满意度评价为高。
二、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
(一)项目资金安排落实和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列入年度预算管理。年初预算数为4807934.06元,全年预算数为6187934.06元。
(二)项目资金实际使用情况
项目资金全年预算执行数5111796.27元,执行率为82.61% 。
(三)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我院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会计管理制度》、《海南省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财务管理暂行办法》,内部制订有《差旅管理办法》、《内部控制规范》等制度规章,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按照政府会计准则和制度以及会计规则要求,依法合规使用资金。每笔资金开支,须经具体实施部门提出申请,财务部门初审,领导审签,大额资金支付还需党组会议讨论通过,国库支付中心会计审核,经过层层严格把关,保证了资金支付安全、合法、合规,有效地加强了项目资金管理。
三、项目组织实施情况
(一)项目组织情况
该项目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严格按照年初预算,按内部控制规范程序组织实施。
(二)项目管理情况
近年来,在院党组的高度重视下,我院逐步建立和更新完善相关财务规章制度,如 《东方市人民法院内部控制规范(试行)》(东法发〔2020〕7号)、 《东方市人民法院差旅管理办法》(东法发〔2020〕6号)等,进一步规范我院相关经济活动,有效降低财务风险。日常实施过程中,要求项目各个环节严格履行内部复核程序,有效地加强了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四、项目绩效情况
(一)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项目的经济性分析
(1)项目预算控制情况
2021年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全年预算数6187934.06元,在预算执行过程中,严格遵循“有预算不超支,无预算不开支”的支出原则,根据审判执行工作需要,按序时进度完成预算执行任务。
(2)项目预算节约情况
项目预算资金6187934.06元,实际使用资金5111796.27元,项目资金节约1076137.79元
2.项目效率性分析
(1)项目实施进度
结合审判执行工作实际情况,按照序时进度完成支付。
(2)项目完成质量
该项目经费主要是保证我院审判执行业务的顺利开展,确保依法受理的各类案件得到及时审理,有效化解法律纠纷和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进而实现该项目绩效目标。
3.项目有效性分析
(1)项目预期目标完成程度
该项目预期目标是为审判执行大局服务,提高法官的司法能力和法院的司法公信力,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结案率和案件调解率同比提高,说明该项目达到了预期的工作目标,实现了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2)项目实施对经济和社会的影响
2021年度我院忠实履行审判职责,公正司法、秉承让人民群众在每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理念,为维护人民的合法权益、社会的稳定、经济的发展做出相应的贡献,为东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2021年共受理各类案件9094件,同比上升23.66%,结案8265件,结案率为96.23%,位居全省基层法院第三名,审判质效保持良性稳健的运行态势。主要取得的事业成效具体为:1、重视履行审判职责,坚持严格公正司法。严厉打击刑事犯罪,受理刑事案件401件,结案389件,结案率为97.01%;妥善化解民商事纠纷,主动服务经济高质量发展,受理民商事案件4746件,结案4551件,结案率为95.89%;助推行政案件异地管辖改革,受理行政案件64件,结案59件,结案率为92.19%;加强立案信访工作,全力推进“两个一站式”建设;2、联动合力执行攻坚,推进切实解决执行难工作,受理执行案件3124件,结案3020件,结案率为96.67%; 3、加强司法政务管理,促进司法公开。稳步推进司法公开四大平台建设,通过网络直播庭审2053场,位居全省基层人民法院前列。将符合公开要求的生效裁判文书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100%公布,有力提升法院工作透明度。
4.项目的可持续性分析。
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是经常性预算项目,是保证我院审判执行工作的必备条件,是实现司法为民和建设法治海南的物质基础,是法院开展年度工作任务的重要经费保障。
二、项目绩效情况评价
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实施内容明确,资金到位及时,实施管理规范,绩效显著。根据本年度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设定的绩效指标完成情况,项目绩效评价总得分为98.26分,评价等级为“优”。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一)后续工作计划
做好整体预算资金的支出计划,按照业务开展需要合理申请资金,在资金下拨后及时开展有关工作;定期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内部反馈,对资金支付中出现的问题及时与相关部门进行沟通提出并整改,将项目资金管理与预算执行管理相衔接,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促进单位相关业务的正常开展。
(二)存在问题和建议
预算单位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虽然已开展一定时间,但如何把绩效评价做得更好更合理,以评价方式促进预算执行和预算单位依法履职,经验尚有不足,建议继续加强绩效业务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