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2日,东方法院东河法庭圆满化解一起分家析产纠纷。该案通过诉前调解的方式,减少了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实质性化解了矛盾纠纷,依法保障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符某轻与符某念本是事实婚姻关系,因家庭矛盾,符某念为避免矛盾加剧与伤害,打算分家另过,但由于双方在基本农田等财产分配上产生了分歧,经多次协商,仍未达成一致意见,遂到司法所寻求法律帮助。司法所经研判分析后,联系东河法庭调处该纠纷。
东河法庭接到案件后,认真分析案情,考虑到两位当事人的亲情关系及案件的特殊情况,本着消除矛盾、解除心结、弥合亲情的原则,联合江边司法所、乡妇联、布温村村委会积极组织当事人进行诉前调解。刘山石法官耐心劝说当事人,引导双方从情理、法理的角度换位思考。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符某轻与符某念互谅互让,达成和解。至此,一起分家析产的矛盾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家事无小事,家安则国安。人民法庭是人民法院最基层的单位,与老百姓直接打交道,处在化解矛盾纠纷的第一线。下一步,东方法院将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扎实推进“枫桥式人民法庭”创建工作,进一步发挥人民法庭立足基层、贴近群众的优势,全力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筑牢基层治理坚实底座,维护辖区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