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单位:东方市人民法院
二、项目概况:东方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三、代理范围:东方法院物业管理服务项目招标代理
四、选取方式:选定工作将贯彻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报名单位中通过内部比较的方式选择采购代理单位。
五、报名条件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2024年任意一个季度财务报表); 2.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提供2024年任意1个月税收完税证明及社保缴纳凭证证明);
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营业执照中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的内容;
4.须在《海南政府采购网》登记备案;
5.近三年没有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受到相关管理部门处罚;
6.未被列入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六、报名事项:符合上述条件且有意参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单位比选的单位可于2024年9月20日—2024年9月26日,报名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按以下顺序整理提交报价资料一套(加盖公章复印件)。
1.报价函(报价范围按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规定报价,可上下浮动不超过±20%,超出该范围的报价无效);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委托人的身份证;
3.营业执照副本;
4.人员配备及人员证书(海南省政府采购从业人员培训合格证);
5.报名条件所涉及到的相关资料;
6.与本项目相类似的相关业绩(提供代理合同及中标公告)7.报名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相关资料。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13398984087
单位地点:东方市东方大道北九龙路9号。
东方市人民法院
2024年9月20日